因工作需要,现就2025年2月26日发布的《马政储出202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马国土出让告字(2025)第3号)做出如下补充:
1.该地块容积率“1.0≤FAR≤1.2”应为“1.0<FAR≤1.2”。
2.该地块仅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参与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公告其它内容无变更,无须延期。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8日